党建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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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党员离校须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7-06-16 浏览次数:

一、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

介绍信超过30天即作废,要及时将《组织关系介绍信》送交至生源地或工作地(工作落实的毕业生)县委、区委、市委(县级市)组织部及时向新转入党支部报道,并积极参加组织生活,按时交纳党费,避免成为“口袋党员”。

《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》必须通过邮政快递、邮政挂号信、传真等方式返回学校,避免成为“失联党员”。通信地址:临翔区学府路2号,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党群工作处组织与干部科,邮编677000。传真:0883—8882528。

二、正式党员要清楚党员档案的去向

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随学籍档案转出学校。党员档案由组织部移交教务处学籍科,学籍科把党员档案装入毕业生本人学籍档案,并邮寄至生源地或工作单位。

三、预备党员要保管好党员档案,按时履行转正手续

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档案由本人携带保存,要特别注意避免遗失,严禁私自拆开档案袋封条。预备党员要牢记本人转正的具体时间,要在预备期满前及时向新转入的党支部汇报。如不按时办理转正手续,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履行转正手续要用到党员档案,预备党员要将党员档案送交至所在党支部。